一.產品簡介:
HDYM-3多功能電能表現(xiàn)場校驗儀經(jīng)過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不斷的改進和創(chuàng)新,不僅能在現(xiàn)場校驗各種類型電能表,還能校驗各種類型的單、三相功率表、功率因數(shù)表、相位表、電壓表、電流表等,也能在實驗室內做為標準使用。該儀器廣泛地應用于電力系統(tǒng)、計量部門、科研單位,是電測計量、技術監(jiān)督和科研人員在現(xiàn)場與實驗室兼用的理想儀器。
二.主要特點:
1.采用大屏幕320﹡240高點陣液晶,漢字顯示,清晰度高。
2.實時檢測電壓、CT一次電流和二次電流、有功功率、相位角、功率因數(shù)及工作頻率。
3.可顯示電壓、電流波形圖,可測32次以內諧波含量及波形失真度。
4.可直觀顯示三相電壓、電流的相量圖,并提示三相三線48種、三相四線96種計量裝置接線錯誤。
5.具備走字試驗功能。對不配CT(直入式)的單相、三相電能表進行檢測。
6.可在不停電,不改變計量回路接線的情況下檢測三相四線或三相三線計量裝置綜合誤差(含接線、電能表、CT誤差)。
7.可存儲500塊表的檢測數(shù)據(jù), 包括電表信息、電壓、電流、相位、功率、功率因數(shù)、相量圖等。
8.具有RS232接口,可與計算機通訊,實現(xiàn)數(shù)據(jù)管理并進行報表打印。
9.可擴展測量CT變比值、極性、變比誤差和角差。
三.技術指標:
1.輸入電壓:AC50~450V
2.電流量程:5A、10A、50A、500A、1500A
3.頻率范圍:45Hz ~65Hz, 準確度:±0.01Hz
4.相位測量范圍:0°~360°,準確度:±0.1o
5.電能準確度等級:0.1、0.2、0.3
6.輸入阻抗:電壓回路≧1MΩ,電流回路≦0.01Ω
7.輸出標準電能常數(shù):2 p/kw.h ~2000p/kw.h
8.工作溫度:-20℃~+50℃;度影響:5ppm/℃, 24小時變差:≦0.02%
9.工作電源:充電鋰電池
10.整機功耗:小于10VA
11.精度:0.1/0.05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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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yōu)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jīng)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yǎng),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zhí)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jīng)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jīng)驗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xiàn)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zhí)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xié)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jīng)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guī)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jiān)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長沙市多功能電能表現(xiàn)場校驗儀*長沙市多功能電能表現(xiàn)場校驗儀*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fā)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xù)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jù)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xù)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