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承裝修試交直流變壓器變比組別測試儀
*條 為規(guī)范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及審查,
依據(jù)《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電監(jiān)會令第28 號)以及電力行業(yè)有關(guān)標準,結(jié)合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 理和電力施工市場實際,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國范圍內(nèi)承裝(修、 |
可證的申請、變更、延續(xù)等許可事項。承裝(修、 |
試)電力設施企 |
試)電力設施許 |
業(yè)在施工經(jīng)營過程中,應當根據(jù)國家標準、電力安全生產(chǎn)等法規(guī)要 求,按照工程實際需要配備與施工經(jīng)營活動相適應的機具設備。
第三條.各等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桿塔組立和架線設備,絕緣油、氣 施工設備,壓接、焊接和切割設備,測量、試驗及動力設備。(詳 見附件1)
第四條 各等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線路維修施工設備,絕緣油、氣魂 工設備,壓接、焊接和切割設備,測量、試驗及動力設備。(詳見 附件2)
第五條 各等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高壓發(fā)生設備,電氣測量儀器,絕緣油、氣試 驗儀器,常用儀器儀表。(詳見附件3)
第六條 條件中要求的各項施工機具設備應為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人自有,不得租賃或借用機具設備申請許可。
第七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人自有的某項機具 設備,如在功能上能夠*替代本條件中要求的一項或幾項,申請 人可用此機具設備替代條件中的對應項目用以申請許可,并對此機 具設備的情況和功能予以說明。
第八條 條件中機具設備的規(guī)格、數(shù)量均為低條件。在實現(xiàn) 條件中機具設備同等功能的條件下,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 許可所使用機具設備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可高于本條件。
第九條本條件由國家能源局資質(zhì)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2017 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施工機具 設備參考標準》同時廢止。
附件:1 .一至五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
機具設備條件
- 一至五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 機具設備條件
- 一至五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 機具設備條件
長春市承裝修試交直流變壓器變比組別測試儀
技術(shù)指標
量程:0.9~10000
準確度:±(0.1%+2字)(500以下) ±(0.2%+2字)(500~2000)
±(0.3%+2字)(2000以上)
分辨率:0.9~9.9999(0.0001) 100~999.99(0.01) 10000及以上(1)
10~99.999(0.001) 1000~9999.9(0.1)
4、工作電源:AC220V±10% 50Hz
5、使用溫度:-20℃~50℃
6、相對濕度:≤90%,不結(jié)露
安全措施
1、使用本儀器前一定要認真閱讀本說明書。
2、本儀器戶內(nèi)外均可使用,但應避開雨淋、腐蝕氣體、塵埃過濃、高溫、陽光直射等場所使用。
3、儀器應避免劇烈振動。
4、對儀器的維修、護理和調(diào)整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5、測試線夾的黃、綠、紅分別對應變壓器的A、B、C不要接錯。
6、高、低壓測試線不要接反。
7、測單相變壓器時只使用黃色和綠色線夾,不要用錯,不用的測試夾要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