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途:
評定產品是否符合尖點要求
操作原理:試驗器有槽端有一寬0.04英寸長0.045英寸的矩形開口, 兩個參考尺寸尖銳度由被測插入該口的深度為0.015英寸深處的傳感頭, 并能克服彈力為0.5磅的彈簧使傳感頭再移動0.005英寸, 即被確認為尖銳點.
要求: 槽開口不大于0.040×0.045英寸, 觸及深度不小于0.015英寸, 作用力不超過1磅.
二、符合標準:
16 CFR 1500.48;ASTM F 963 4.8 ;EN-71 1998 8.12;GB6675-2003 A.5.9
三、測試方法:
1.尖點測試器調校程序
a.順時針旋轉/松開/鎖環(huán)。
b.順時針轉動尾蓋,直到紅色指示燈亮。
c.逆時針慢慢轉動尾蓋,直到指示燈剛好熄滅。
d.向前/后轉動尾蓋,確定指示燈剛好亮時確切位置。
e.參考尾蓋上的微米刻度線標注校正的位置。
f.逆時針轉動尾蓋5格刻度線(帽上兩短線之間的距離為一格)。
g.扭緊鎖環(huán),直至緊靠尾蓋。
2.尖點測試程序
a.樣品在進行尖點測試前必須在室溫為23±2℃、濕度為20%~70%的環(huán)境內放置4小時。
b.將放入尖點測試器測量槽內/握住測試物/垂直自由的施加共重1LBS(4.5N)的力,通過測試量槽位至測試。
判定:測試燈亮則為不合格(測試物為尖點)
銳利尖點測試儀(ASTM標準)
銳利尖點測試儀(EN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