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假手指、模擬手指、可觸及性測試儀、可觸及性測試器、金手指)
一、目的:制定此測試用以評估所存在危險的地方是否會讓兒童在玩用過程中能觸摸而造成傷害.
二、範圍:所有各類玩具。
三、參考文件:ASTM F963--96a 美國玩具安全標準
ISO8124--1:2000 國際玩具安全標準
四、測試設備:假手指A(3-)、假手指B(3+)
五、操作步驟:
5.1.將一適當?shù)募偈种覆迦胪婢叩目锥匆话嘉换蜷_口,以便接觸可能的尖點利邊。
5.2.假手指插入深度按如下最小尺寸的大小確定(開口的較小尺寸只可通過開口的球體直徑)。
確定使用的假手指尺寸的標準
處齡組 開口的最小尺寸 假手指 插入深度
≦36個月 ≦1.02in(≦25.9mm) A 至軸環(huán)
>1.02但<7.36in(>25.9但<187mm) 至開口的最小尺寸2.25倍
≧7.36in(≧187mm) 不限制
>36-96個月 ≦1.51in(≦38.4mm) B 至軸環(huán)
>38.4但<228.6mm 至開口的最小尺寸2.25倍
≧9.0in(≧228.6mm) 不限制
5.3.對于橫跨兩個年齡組玩具其可觸及尖點或利邊應使用假手指A/B的軸環(huán)任何前面部份測試。
六、判定:若玩具上被所應用的手指觸及到的邊或點則視為沒點或邊為可觸及.
七、記錄:(1)將不合格品作標記;(2)將檢驗結(jié)果詳細記錄在報告上。
主要用于檢測玩具部件的可觸及性,為其他安全性能測試提供判斷依據(jù)。主體為鋁合金材質(zhì),配以銅質(zhì)的關節(jié)可活動的探頭。測試時使探頭伸向玩具的待測部件,若探頭能碰觸到該部件,即為可觸及部件。又稱為模擬手指,可觸及探頭。主要用來定義玩具的某一位置是否可能被觸及;模仿兒童手指,用于評估觸摸玩具的表面或配件(玩具的點和面)是否可能引來危險。
應 用:
模仿兒童手指,用于評估觸摸玩具的表面或配件(玩具的點和面)是否可能引來危險。分AB兩種,A指用于3歲以下,B指用于3歲以上
適用范圍:
1.可觸及探頭A適用于36個月及以下(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
2.可觸及探頭B適用于36個月以上(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玩具。
3.如果玩具跨越兩個年齡組時,應使用兩個探頭分別進行測試。
使用方法及理解:
1.以任何方式將關節(jié)式可觸及探頭伸向玩具被測部分或部件,每個探頭旋轉(zhuǎn)90°以模擬手指關節(jié)活動。如果其軸肩之前的任何部件能接觸到玩具的部分或部件,則該部分或部件被視為可觸及。
2.可觸及的本意是指不同年齡段的兒童的身體的任何部位能否觸及玩具的任何部位,而兒童身體任何部位以手指的觸及蕩圍,因此以兒童模擬手指進行可觸及測試。
3.在進行測試前,應先將玩具上可拆卸部件或預定供拆卸部件拆除,然后再進行可觸及測試。
4.在進行可觸及測試中,模擬手指彎曲程度應確保盡可能多觸入玩具的任何部位。
型號 | A / 3- | B / 3- | |
適用年齡組 | 3歲以下 | 3歲以上 | |
美國 | 16 CFR 1500.48 | 16 CFR 1500.49 | |
歐盟 | EN-71 | ||
中國 | GB 6675-2003 | ||
材料 | 鋁合金 | ||
體積 | 25.6×25.6×145 mm | 38.4×38.4×160 mm | |
重量 | 150 g | 335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