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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wǎng) 儀表標準】7月7日,全國實驗室儀器及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fā)布了《
高低溫試驗箱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并向各位專家征集意見。
GB/T 10592《高低溫試驗箱技術條件》標準自發(fā)布實施以來,給環(huán)境試驗設備的生產(chǎn)、檢驗、質量評定提供了有力的依據(jù),有效的解決并滿足了此類設備的需求。但現(xiàn)行標準實施已超過 10 年,環(huán)境試驗設備技術已發(fā)生變化,現(xiàn)行標準跟不上環(huán)境試驗設備的發(fā)展,標準中一些條款和內容已經(jīng)不適合現(xiàn)在試驗設備技術的發(fā)展,故此在實際使用中存在局限性。
修訂本標準,有利于規(guī)范該類試驗設備的生產(chǎn)和使用、保證試驗設備參數(shù)檢驗結果的一致,對環(huán)境試驗設備生產(chǎn)企業(yè)、檢測試驗單位、質量評定機構以及有關科研院所在該類產(chǎn)品的研發(fā)生產(chǎn)、檢測、使用等方面都有重要意義。
本標準是“環(huán)境試驗箱技術條件”系列標準之一。該系列由以下幾項標準組成:GB/T 10586-2006 濕熱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87-2006鹽霧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88-2006長霉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89-2008低溫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90-2006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91-2006高溫/低氣壓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92-202X高低溫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1158-2008高溫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1159-2008低氣壓試驗箱技術條件。
本標準代替GB/T 10592-2008《高低溫試驗箱技術條件》,與GB/T 10592-2008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封面:“Specifications for low/high temperature test chambers”刪除“low/high”;
b)“標準范圍”一章:增加了溫度沖擊試驗箱;
c)“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一章:增加了GB/T 3785.1-2010《電聲學 聲級計 第1部分 規(guī)范》、GB/T 5226.1-2019《機械電氣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T 15706-2012《機械安全 設計通則 風險評估與風險減小》、GB/T 17799.2-2003《電磁兼容 通用標準 工業(yè)環(huán)境中的抗擾度試驗》、GB 17799.4-2012《電磁兼容 通用標準 工業(yè)環(huán)境中的發(fā)射》、GB/T 50050-2017《工業(yè)循環(huán)冷卻水處理設計規(guī)范》、GB 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JB/T 12571-2018《氣候環(huán)境試驗設備的發(fā)射噪聲 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發(fā)射聲壓級的測定》等標準;
d)“術語和定義”一章:刪除 “工作空間溫度偏差”、“溫度梯度”;更改“溫度波動度”的定 義;增加“溫度偏差”、“溫度均勻度”、“溫度指示誤差”、“全程平均溫度變化速率”、“全程線性溫度變化速率”、“升降溫時間”、“溫度恢復時間”、“溫度過沖”、“溫度過沖量”、“溫度過沖恢復時間”、“溫度變化試驗剖面”的術語及定義;
e)“技術要求”一章:修改“表1 試驗箱性能項目及指標”、“表3 檢驗項目及技術要求與檢驗方法”,增加了溫度沖擊試驗箱性能的相關項目,增加制冷劑的環(huán)保要求,增加了試驗箱內箱尺寸誤差、容積誤差的要求;
f)“使用條件”一章改為“使用、運輸和存貯及安裝條件”:更改供水條件,增加了運輸、存貯及安裝條件;
g)“主要檢驗儀器與裝置”一章:增加了聲級計、兆歐表、秒表、鋼卷尺及要求;
h)“檢驗方法”一章:更改檢驗條件;細分“溫度變化速率”的檢驗方法,按溫度變化速率的數(shù)值增加2min、3min、4min的平均;增加“升降溫時間”、“溫度恢復時間”、“溫度過沖量”、“溫度過沖恢復時間”、“溫度指示誤差”的檢驗方法;風速檢驗細分為單點測量及多點測量;噪聲檢驗細分為單點測量及多點測量;
i)刪除附錄B
j)更改引用的過期標準的版本號。
本標準規(guī)定了高低溫試驗箱相關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使用、運輸和儲存及安裝條件、主要檢驗儀器與裝置、檢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以及標志、包裝、貯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對電工、電子及其他產(chǎn)品、零部件、材料進行高溫或低溫試驗,以及高低溫循環(huán)試驗、溫度沖擊試驗的試驗箱。本標準也適用于類似的試驗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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