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 粒面強度和伸展高度的測定------崩裂試驗
本標準規(guī)定了皮革粒面強度和伸展高度的測定方法,主要適用于鞋和靴子的面革,也適用于其他的輕革。
一、原理:一個鋼球加壓在一個圓形皮革試片肉面的中心部分,試片的四周用夾具固定。在粒面產生裂紋和破裂時分別記錄其所需的力和伸展高度。
二、儀器包括下列部件
1、夾頭:用以固定平的圓形皮革試片的四周,中間部分可以自由活動。當皮革試片中間部分受到800N的力時,夾頭夾住的部分應該保持不動。由于夾頭對試片四周夾得很牢固,因此在測試過程中試片四周夾住部分不會發(fā)生移位現象。試片的夾住部分與活動部分應該有明顯的交界處。試片活動部分的直徑是25.0mm。
2、鋼球:是通過機械作用而產生頂力,鋼球不轉動地施力于試片的中間部分,所施的力另有記錄裝置測出。球與夾頭相對移動所產生的伸展速度為12±2mm/min。球的直徑為6025mm,試片在生產裂紋和破裂時,測力表上所顯示的力的誤差不超過3%。
3、測試皮革試片伸展高度的儀表:所用儀表經過校正,度為1/10mm,所有刻度的誤差不得超過0.05mm。
皮革試片伸展的距離可以以夾頭與鋼球相對移動的距離來計算。鋼球移動的方向應與夾頭里的試片的表面相互垂直。鋼球與試片肉面剛接觸而測力表示值尚為零時,作為鋼球與夾頭相對移動的起點。試片由于受到鋼球的壓力而引起厚度的縮小可以不予計算。
三、測試方法:
1、將經空氣調節(jié)的試片平整的夾入儀器。粒面向上,肉面與鋼球正好相接,這時儀器所示的力應該為零。
2、以每秒0.2mm的伸展速度使試片伸展,并且注意粒面裂紋的產生。當發(fā)現粒面產生裂紋時,記錄力和伸展數,并盡快繼續(xù)伸展。如果試片在儀器所能承受的zui高值以前破裂,記錄破裂時的力和伸展數。
四、操作注意事項
1、測力的機械部分應定期進行校正,同樣應定期校準伸展記錄儀的零點,如有誤差,每一讀數都要進行校正。
2、如果試片在伸展過程中發(fā)現伸展停頓,力的讀數下降,這是由于裂面已經產生裂紋。發(fā)現這種情況時,應該盡快測出破裂讀數。
儀器應備有zui大讀數指示針以縮小這種誤差,但是只能用于力的讀數。雖然如此,記錄讀數以停頓試件越短越好。
五、結果的計算
1、如果試片被頂破,應表示出產生粒面裂紋和頂破時的伸展高度和力的公斤數。
2、如果試片未被頂破,應表示出產生粒面裂紋時的力和伸展高度以及施加zui大力時的伸展數,并且說明試片沒有破裂。
注意:如果有幾個試片同時進行試驗,每個試片的結果都要報告(不單是平均值)
六、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該包括下列內容
1、是否按不標準規(guī)定進行測試
2、按照計算結果寫出測試結果
3、用本方法的任何偏差
4、試片來自整張革、背革、肩革和腹邊革
5、如果試片不是全粒面革,說明本方法對這種皮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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