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色牢度實驗操作注意事項
來源:東莞市高鑫檢測設備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15:41
程序:
1.將經(jīng)過空氣調節(jié)的試樣放在測試臺上固定,并沿摩擦方向拉伸10%。如果試樣不能伸長10%,將試樣拉伸到允許伸長的zui大程度,如果試樣伸長10%后,在摩擦過程中不能保持平穩(wěn),繼續(xù)拉伸試樣,直到產(chǎn)不能伸長為止,以上后兩種情況,應在試驗報告中記錄試樣的伸長情況。
2.測試一般的皮革試樣,加載負得塊,使測試頭的總質量為1000G。絨面革和類似的皮革(含正面服裝革)由于較大的摩擦力影響,測試時不加載負重塊,測試頭總質量為500G。
3.將準備好的測試氈墊固定在測試頭上,使測試頭與皮革試樣水平接觸。從下面的數(shù)據(jù)中選擇摩擦次數(shù):5,10,20,50,100,200,500。
4.如果有要求,更換新的測試氈墊,重新選擇測試次數(shù),測試試樣未測試的部位(或新的試樣)
5.取下試樣和氈墊,對試樣摩擦區(qū)域的顏色變化,氈墊的沾污情況按7.6進行評定,濕的試樣和氈墊,在評定前應在室溫下干燥。
當用黑色毛氈測試白色或淺色皮革時,由于毛氈的摩擦作用,會使皮革表面變色,這種情況下,不能評定皮革顏色的變化,只有用白色氈墊在新的部位測試后,才能評定。
注:1.在評定有涂層的皮革顏色變化前,用毛織物在皮革表面輕輕的涂一層無色鞋油和上光劑非常有益。對于絨面革或類似的皮革,用刷子沿著絨毛的方向刷,也非常有用。
注:2用無色的蠟乳液涂飾效果更好,在某些情況下,蠟乳液并不合適,機時只能使用含有蠟成份的光亮劑和有機溶液。如果使用了鞋油、上光劑。光亮劑,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材料的成分或其他詳細情況。
6.按GB250和GB251規(guī)定的灰卡評定皮革顏面色的變化和氈墊的沾污情況,記錄試樣表面任何可見變化,如光澤的變化,上光劑使用后的變化,絨毛的變化或涂層的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