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準備
(1)確定安裝單位。安裝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鍋爐安裝資格??!
(2)辦理告知手續(xù)。安裝前到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辦理安裝告知手續(xù)!!
(3)安裝質量分段驗收和水壓試驗,由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總體驗收收時還應有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代表參加!!
(4)安裝驗收合格后,由鍋爐使用單位持有關資料到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鍋爐登記手續(xù),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本鍋爐必須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考試合格的司爐人員操作運行!!
(6)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安裝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以下簡稱“蒸規(guī)”)、TSG G0002-2010《鍋爐節(jié)能技術監(jiān)督管理規(guī)程》、GB50273-2009《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并熟悉鍋爐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7)鍋爐安裝前應對鍋爐本體、燃燒設備、部件、輔機、附件按技術文件進行檢查驗收和清點,做好記錄,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有關標準的應及時向廠方提出。
2、鍋爐及輔機吊裝
(1)鍋爐本體、燃燒設備、輔機、附件包裝箱、儀表包裝箱請按廠方的吊裝位置進行吊裝。如在任意位置掛鉤吊裝損壞應由用戶負責。
(2)載重車輛、起吊設備、綁扎所需的鋼絲繩、卷揚機等都須有足夠的載重能力,并應符合技術規(guī)范。
(3)在起吊前請按技術規(guī)范中標注的大件尺寸及大件重量選用起吊設備,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3、鍋爐安裝
(1)鍋爐基礎深度及強度的確定應根據(jù)當?shù)赝临|以及鍋爐、輔機荷重,并參考廠家提供的基礎圖由土建部門重新設計。
(2)鍋爐基礎達到強度后,應按鍋爐圖紙進行檢查及驗收,并劃出鍋爐的中心線和底座的外輪廓線。鍋爐基準要有明顯標記,其位移偏差不大于5毫米。
(3)安裝位置尺寸偏差和檢驗方法按GB50273-2009《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執(zhí)行。
4、鍋爐主機安裝
(1)鍋爐大件在移動時,可在底座兩槽鋼下放置8~10根管子,用鋼絲繩拉動,讓鍋爐大件在滾動的管子上緩緩移動,鋼絲繩只能安放在底座槽鋼兩端的拖拉孔上,不可損壞鍋爐大件的任何部分。使鍋爐底座與地基上預畫的基準線重合。鍋爐與地基的縱向中心線,偏差不大于3毫米,且用線錘校正鍋筒中心的傾斜度,允許鍋筒中心傾斜不大于5毫米,否則要用墊鐵在底座與地基交界處墊平。
(2)安裝鍋筒下部排污管。排污管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制作。
5、平臺扶梯的安裝
快裝鍋爐的平臺扶梯屬簡易型(本系列中≤0.5t/h的蒸汽鍋爐因高度較低,故無須安裝平臺扶梯)。用戶安裝時根據(jù)鍋爐房的具體情況及需要,可按圖樣要求安裝也可自行進行改動,但應以方便使用為原則。欄桿接頭焊縫應光滑,欄桿轉彎處應光滑、美觀。
6、燃燒系統(tǒng)的安裝
(1)氣路的安裝,應按燃燒器及管道配件說明書進行安裝。管道上應有過濾器、調壓閥、流量計、氣體自動檢漏和安全排放等裝置。過濾器前后,電磁閥前均應裝壓力計。
(2)燃氣應以短的路程送到燃燒器,送氣管道的直徑必須比燃燒器的配件管道大一定的值。
(3)燃氣管道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預先測試不帶配件部分用大于1bar的空氣或隋性氣體進行,總測試包括從主截斷裝置到燃燒器上的截斷閥的全部管路設備,在電磁閥關閉的情況下用空氣或1.1倍于工作壓力的隋性氣體進行,但壓力至少要高于50mbar,連接處用泡沫物質或不會引起腐蝕的材料涂刷。
7、電控柜的安裝
電控柜上匯集了燃燒器、給水泵的各種控制開關按鈕,用戶可先把電線拉接到各個電動機上,然后接通外來總電源。注意:柜殼應保護性接地。
電控柜應安裝在鍋爐前方,宜緊靠墻壁,以利于觀察鍋爐上各個儀表,并保證操作方便。
電控柜的調試及操作詳見隨機電控柜使用說明文件。
8、節(jié)能器的安裝(≥1t/h的蒸汽鍋爐方配有節(jié)能器)
節(jié)能器的安裝按煙風道圖及管道閥門儀表圖進行,安裝后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完畢作好外保溫。
9、煙囪的安裝
(1)煙囪安裝時法蘭間應墊嵌石棉墊,盡量保證嚴密,防止大量漏風。用吊垂線的辦法檢查其垂直度,如有偏差可在法蘭處墊平校正。
(2)拉線(鋼絲繩)用花蘭螺栓拉緊,注意三根鋼絲繩的松緊程度應大致相等。
(3)根據(jù)環(huán)境和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的要求,可以縮短或加高煙囪高度。
(4)鋼制煙囪應裝設避雷裝置。
10、鍋爐管道儀表的安裝
(1)水位表與鍋筒正常水位線標高偏差為±2mm。水位表上應準確標明安全水位、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標記。
(2)水位表應有放水閥門(或放水旋塞)和接到安全地點的放水管。
(3)壓力表裝用前應到當?shù)?進行校驗,并注明下次的校驗日期,校驗后應封印。壓力表應裝在便于觀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到高溫、冰凍和震動的影響。壓力表管禁止保溫。
(4)壓力表應有存水彎管,壓力表與存水彎管之間應裝有旋塞,以便吹洗管路,卸換壓力表。
(5)刻度盤面上應標有紅線,表示鍋爐工作壓力。
(6)安全閥應裝設排汽管,排汽管應直通安全地點,并有足夠的截面積,保證排汽暢通 。安全閥排汽管底部應裝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在排汽管上和疏水管上不允許裝設閥門。
(7)每臺鍋爐應裝獨立的排污管,排污管應盡量減少彎頭,保證排污暢通并接到室外安全的地點或排污膨脹箱,幾臺鍋爐的定期排污如合用一個總排污管,必須有妥善的安全措施,采用有壓力的排污膨脹箱時,排污箱上應裝有安全閥。
(8)鍋爐的排污閥,排污管不允許用螺紋連接。
(9)本型鍋爐所采用水位報警控制器為五根電極式傳感器。安裝中心距同液位計相同,均為350mm。傳感器一側安裝于鍋爐上,另一側安裝液位計。然后將傳感器電極接線按照顏色與儀表及電控箱相連接。
(10)鍋爐各種熱力設備、熱力管道、閥門需保溫,保溫后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50℃。
(11)初次使用前應經(jīng)上水測試報警、控制信號,符合下述要求后方能正式投入使用。水位報警控制器的低報警水位為-48mm(距正常水位中線距離,以下相同),低連鎖控制水位為-50mm,報警水位為+48mm,低水泵啟動水位為-45mm,水泵停止水位為+45mm。
經(jīng)過使用一段時間(約三個月)后,可能因鍋爐水質原因產(chǎn)生電極掛垢,應拆開傳感器上部端蓋,用砂紙打磨電極至露出金屬光澤,然后按照順序再裝好,使用前經(jīng)上水測試報警、控制信號正常后,即可投入繼續(xù)使用。
11、水壓試驗
組裝鍋爐待受壓元件焊接完畢后,或鍋爐受壓元件大修后,應做水壓試驗(水壓試驗壓力值詳見總圖中鍋爐規(guī)范表)。水壓試驗應符合“蒸規(guī)”要求。
水壓試驗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a、進行所試部分的內部清理和表面檢查。
b、檢查管子有無堵塞。
c、裝設校驗合格的壓力表(不應少于2只)
水壓試驗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鍋爐充水后,金屬表面如有結露,應予以消除。
b、鍋爐進行水壓試驗時,水壓應緩慢地升降。當水壓升到工作壓力時,應暫停升壓,檢查有無漏水或異?,F(xiàn)象,然后再升壓到試驗壓力。鍋爐應在試驗壓力下保持20分鐘,然后降到工作壓力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水壓試驗應在周圍氣溫高于5℃時進行,低于5℃時必須有防凍措施。水壓試驗用的水應保持高于周圍露點的溫度以防鍋爐表面結露,但也不宜溫度過高以防止汽化和過大的溫差應力,一般為20-70℃。
鍋爐進行水壓試驗,符合下列情況時為合格 :
1、在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沒有水珠和水霧;
2、水壓試驗后,沒有發(fā)現(xiàn)殘余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