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批發(fā)氣體報警器 燃氣食堂探測器燃氣報警器對安全至關重要,城市中(?。W、幼兒園作為人數(shù)密集區(qū)域,報警器使用對保證安全而言更是重中之重。人員對部分校園食堂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部分校園安全意識淡,有的報警器竟成“聾子的耳朵”。
對超期不檢或檢定不合格繼續(xù)在用燃氣報警器的學校與單位,該怎樣處理呢?
根據(jù)《計量法》,對超期不檢或檢定不合格仍用的,可通過行政處罰、企業(yè)停氣、刑事追責3條渠道懲處。新《計量法》修訂后,處罰力度將從目前最多1000元增至5萬元,1萬元;對構成的,可追究刑事責任;對超期不檢或檢定不合格仍然在用的,借鑒外地城市經驗,直接停氣,可排后患。
據(jù)了解,報警器結構分兩種:種是分體結構,由探測器、報警控制主機組成,裝在天然氣管道敏感處,控制主機多裝在伙房外間墻面上。一旦室內漏氣、濃度超標,控制主機馬上報警。第二種是一體結構,以探測器、控制主機為一體式結構。整機掛在食堂敏感處墻面上,接通電源,遇到險情,就可報警。報警器中的探測器主件是氣體傳感器,常接觸水蒸汽、油煙,老化、失準后,校園將失去排險寶貴機會。所以,其有效期為3至5年。
5月19日,青島市一酒店液化氣爆炸,死傷10余人。就是因為報警器失靈,沒有把險情提前報出來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