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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yè)標準】根據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下發(fā)的《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2年國家計量技術規(guī)范項目制定、修訂及宣貫計劃的通知》(市監(jiān)計量發(fā)〔2022〕70 號),由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廈門大學、自然資源部天津海洋中心等單位共同承擔《海水總堿度分析儀校準規(guī)范》國家計量技術規(guī)范的編制工作,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編寫,現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自工業(yè)革命以來,一方面迎來飛速發(fā)展的經濟,另一方面 CO2 氣體濃度激增,導致全球變暖,其中大氣中 CO2 總量的 30%被海洋吸收,但研究表明,海洋吸收 CO2 不僅破壞了海水碳酸鹽體系的平衡,也影響了整個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
海水總堿度(Alkalinity,ALK)是海洋碳酸鹽體系的 4 大參數之一,與總溶解無機碳(DIC)、二氧化碳分壓(pCO2)及 pH 這三個參數之一隨意結合,可以用來計算其他兩個參數,進而表征海水碳酸鹽系統(tǒng)的狀態(tài),因此,準確測量海水總堿度數據,不僅對于評估海洋碳循環(huán)和海洋酸化研究具有支撐作用,而且對海洋碳匯評估具有重要意義,也是落實“碳中和碳達峰”重大戰(zhàn)略的體現。
目前國內現行有效的總堿度標準有 HY/T 197-2015《海水總堿度的測定 敞口式電位滴定法》,是用來規(guī)范實驗室樣品測量,因此如何評價海水總堿度分析儀的性能缺乏可靠的規(guī)范/標準,尤其是從進樣管體積、環(huán)境溫度、pH 電極準確度、標準物質、測量結果等全方位評價儀器自身的穩(wěn)定性和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因此需要制定海水總堿度分析儀的校準規(guī)范,全方位確保儀器的計量性能穩(wěn)定和數據準確可靠。
本規(guī)范以 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和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guī)范編寫規(guī)則》為基礎型系列規(guī)范,參考了HY/T 197—2015《海水總堿度的測定 敞口式電位滴定法》的相關內容,結合海水總堿度分析儀的使用情況和現狀,制定本規(guī)范。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guī)范編寫規(guī)則》,本規(guī)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性能;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校準環(huán)境條件:
恒溫恒濕:環(huán)境溫度:(25±1)℃;相對濕度:45%;
周圍無影響儀器正常工作的機械振動、電磁干擾。
測量標準及其他設備:
校準結果處理:
校準證書由封面和內頁組成。校準證書內頁格式參見附錄 D。校準證書至少包含以下內容和信息:
a) 標題:“校準證書”;
b) 實驗室名稱和地址;
c) 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
d) 證書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
e) 客戶的名稱和地址;
f) 被校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
g) 進行校準的日期,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說明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
h) 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應用有關時,應對被校樣品的抽樣程序進行說明;
i) 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guī)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
j) 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
k) 校準環(huán)境的描述;
l) 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
m) 對校準規(guī)范的偏離說明;
n) 校準證書簽發(fā)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校準員和核驗員的簽名;
o) 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說明;
p) 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的聲明。
復校時間間隔:
a)新購置或修理后的儀器,建議及時校準;
b)在使用過程中,如對儀器的技術指標產生懷疑,建議重新校準;
c)為確保儀器準確可靠,通常情況下建議儀器出海前后校準。
d)復校時間間隔由用戶根據使用情況自行確定,推薦為1年。
本規(guī)范為首次發(fā)布。本方法適用于基于電位滴定的海水總堿度分析儀的校準、內部質量控制。(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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